【研究生】关于做好2022-2023学年学院三好研究生(标兵)、优秀研究生干部(标兵)、单项先进个人评优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3-09-25浏览量:1977

   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秉承“止于至善”校训精神,切实引导学生坚定理想信念、厚植爱国主义情怀、加强品德修养,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、潜心研究,矢志创新,促进研究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,努力成长为具有家国情怀和国际视野、担当引领未来和造福人类的领军人才,现启动2022-2023学年的研究生评优工作,我院按照《学院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(试行)》及相关条例做好评选工作。

 

一、评选对象

 

   我校在籍学制内的全日制研究生,不含留学生和2023级研究生新生(2023级硕博连读博士研究生除外)。

       

 

二、评选名额

 

   本次评选类型包括三好研究生、三好研究生标兵、优秀研究生干部、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和单项(学业成绩、学术创新、实践劳动、社会服务、体育美育)先进个人。

   拟评选的三好研究生人数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0%,三好研究生标兵不超过可参评人数的1%;优秀研究生干部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5%,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%;每项单项先进个人不超过可参评研究生人数的1%

   学院名额见附件2,具体名额分配情况由学院根据学生报名情况调整


 

三、评比条件

 

   评比条件详见学院研究生手册(2023年版)《学院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(试行)》(附件1)。


 

四、评选流程

 

(一)研究生本人依照评选条件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,填写附件3《评优申请汇总》和对应奖项支撑材料电子版(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申报支撑材料的扫描版制成一个PDF文件),文件命名为:奖项名称-学号-姓名-申报支撑材料提交至班长处;

注:评优类型中,三好生和三好生标兵、优干与优干标兵可以兼报,其余不可兼报;如:申报学术创新先进个人,则不可兼报三好研究生。

 

(二)925- 104日班级内进行民主评议(建议线上答辩形式),确定候选人推荐顺序,并完成班内公示(如在班级推荐顺序中靠后,建议根据材料突出情况,申报对应先进个人荣誉称号),由各班班长于105日晚上22:00前将班级推荐资料命名“班级名称-评优拟推荐发送至指定邮箱,并将候选人信息填写在在线文档中
在锡班级:发送至邮箱220216058@seu.edu.cn
在宁班级:发送至邮箱220231822@seu.edu.cn

 

(三)106- 108日学院成立评选工作小组,全面考察班级推荐人,审查标兵申请人及先进个人申请人材料,确定拟推荐人选;

 

(四)108日左右,学院内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;

 

(五)研究生院审定各院(系、所)拟推荐三好研究生、优秀研究生干部人选,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,公示无异议后,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

 

五、其他事项

 

(一)评选、推荐应坚持以德为先、能力为重、全面衡量、宁缺毋滥,遵循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。

 

(二)同一学年,三好研究生和三好研究生标兵不兼得,优秀研究生干部和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不兼得,单项先进个人和三好研究生及标兵、优秀研究生干部及标兵不兼得。

 

(三)二年级硕士参评的研究生首修规格化成绩不低于80分,且无首修不及格。

 

(四)学院公示后,拟推荐三好研究生、三好研究生标兵、优秀研究生干部、优秀研究生干部标兵和单项先进个人的研究生在指定时间段登录“学院网上办事大厅”ehall.seu.edu.cn,搜索“研究生荣誉称号”应用在线提交材料并打印登记表,登记表于1010日上午9:00-12:00间以班级为单位交到对应学办办公室
在锡学生:无锡校区行政楼211办公室;
在宁学生:九龙湖校区电子信息楼1301A办公室;

 

(五)未尽事宜,可以联系辅导员咨询。


附件1:关于印发《学院研究生荣誉表彰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.pdf

附件2:学院名额分配.xls

附件3:评优申请汇总.xlsx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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